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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罗马帝国与超越“欧洲中心论”的国际关系史编纂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3/04 13:07:11

(原刊于《史学集刊》2023年第1期;作者:孙兴杰,中山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这个国家过去称为神圣罗马帝国,现在还是这样称呼,但它既不是神圣的,也不是罗马的,更不是什么帝国”。以上是启蒙时期法国思想家伏尔泰对神圣罗马帝国的评价,这一表述未必是伏尔泰的本意,他在«路易十四时代»一书中曾承认,“德意志帝国是法国最强大的邻邦”。但上一表述流传甚广而成为“共识”,从而遮蔽了神圣罗马帝国在中欧以及欧洲历史上的地位和角色。我们可以将其称为神圣罗马帝国的“伏尔泰论断”,即神圣罗马帝国的“三非”问题—非神圣、非罗马、非帝国。伏尔泰所在的年代处于欧洲历史的分水岭上,欧洲国家和欧洲国际体系正处于大革命的前夜,“旧制度”趋于瓦解,所谓现代国家和国际体系还在分娩的剧痛之中。建立于“伏尔泰论断”之上的国际关系理论以及国际关系史叙事的单线目的论大大简化了历史演化的多向性和复杂性,英法等西欧国家的历史经验遮蔽了欧洲复杂曲折的历史演变,尤其忽视或者漠视了神圣罗马帝国在欧洲历史形成和演变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当下中欧地区的动荡变革折射出其政治秩序演化逻辑异于“伏尔泰论断”,神圣罗马帝国并非无足轻重,而是影响深远。神圣罗马帝国绵延近千年,一部神圣罗马帝国史不仅构成了中欧政治秩序变迁的核心主线,也是欧洲国际关系史不可忽视的有机组成部分。国际关系理论和国际关系史研究要超越欧洲中心论,首先要超越西欧中心论并“找回历史”,在长时段和全球史的时空体系中重新“定位”神圣罗马帝国。超越“欧洲中心论”的国际关系史编纂不仅要接纳神圣罗马帝国,而且要给予其合适的地位,从而更全面地呈现人类政治秩序从帝国向后帝国演进的复杂进程。


一、反思神圣罗马帝国在欧洲国际关系史叙事中的角色


以神圣罗马帝国为主线的欧洲国际关系历史叙事是消解西欧中心论的有力支撑点。国际关系理论深陷“威斯特伐利亚神话”陷阱之中,以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为界,国际关系被分为现代和前现代。主权国家、国际法、条约体系等因素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合法”命题,基于对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想象”而构建了国际关系学理论的大厦。而神圣罗马帝国历史恰恰是“威斯特伐利亚神话”的反面:


其一,三十年战争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场“内战”,战争结束之后所签署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主要是神圣罗马帝国内部及其与周边强国之间重建秩序的条约,既没有宣告主权国家时代的到来,也没有终结神圣罗马帝国的“主权”地位;其二,“威斯特伐利亚神话”所内含的理想国家是英国和法国这样的民族君主国,但是,“三十年战争对于英国人而言可谓是一个遥不可及的虚幻名词,源于当时的国王詹姆士一世做出的明智抉择,因此,英国得以在这场战争中置身事外”;其三,三十年战争以及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既不构成世界历史分期的“基准时间”,也不是欧洲历史的分水岭,甚至在神圣罗马帝国历史上也不具有明显的转折意义。哈布斯堡家族在三十年战争前后依然占据帝国王座,18世纪欧洲爆发多场王位继承战争,而哈布斯堡王朝和神圣罗马帝国一直是这些战争的主角。直到19世纪,王位继承战争的时代才逐渐结束。因此,将主权国家、均势体系等国际关系理论的“金科玉律”用于欧洲历史是“时空倒错”。


事实上,欧洲国家和欧洲国际体系处于分块、分时的状态,在某个时间节点上,不同的地区处于不同的秩序状态,同时需要承认欧洲国际体系的主要行为体并非想象的均质化“主权国家”。在“威斯特伐利亚神话”的话语体系之下,对法国、瑞典等所谓“主权国家”的偏爱导致自证其行为的正义性,认为占领领土是为了构建和维持欧洲秩序。三十年战争之后,法国和瑞典介入神圣罗马帝国事务,德意志地区迟迟未能建立统一国家,而是徘徊于帝国时代。神圣罗马帝国的存在和演化是对“威斯特伐利亚神话”所包含的国家中心主义、现代主义、西欧中心主义等偏见的历史拷问,同时也为理论研究提供了更加多元、复杂和宏阔的历史学视野。


然而,神圣罗马帝国在历史编纂体系中尚处于边缘地位。在以国家为中心的历史叙事体系中,神圣罗马帝国或者缺位,或者处于无处安放的尴尬位置。冷战结束之后,欧洲走向一体化,神圣罗马帝国所包含的联邦主义、共识政治、多元主体等因素受到关注。然而,将神圣罗马帝国视为欧盟的“原型”,何尝不是从极端贬低转向过于赞誉呢?


历史是多面相的,历史编纂的革新需要避免矫枉过正,须以理解之想象力去寻找“多面历史”。关于神圣罗马帝国的主导性历史叙事基于民族国家历史观,在研究国家构建的历史学或者社会科学著作中,神圣罗马帝国是奇异的、边缘性的存在,如佩里·安德森认为,“奥地利绝对主义始终既软弱又卑微。有前途的是普鲁士和俄罗斯的绝对主义”。即便是普鲁士,也很难以绝对主义的概念进行历史叙事。在安东尼·吉登斯看来,神圣罗马帝国似乎很难界定,它既不是帝国,更不是绝对主义国家;既不属于能够通过战争和外交增加领土的国家,也不算丧失领土或者彻底崩溃的国家,罗马帝国只是“赋予基督教世界以合法身份”的一个因素,另一个因素是教皇统治。而近代关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编纂与德意志民族主义息息相关,“研究历史的兴趣是新近才出现的,是由法国革命和拿破仑以各种方式在欧洲培养起来的民族生活的成长造成的”。兰克及其弟子撰写了大量有关神圣罗马帝国的论著,主要是为普鲁士国家寻找历史依据,兰克本人也被誉为“普鲁士官方史官”。兰克认为,历史和政治的基础是相同的,“从过去所发生的事物中得出对国家本质的认知,并指引我们理解这种国家本质,这是历史任务”。兰克所撰写的«拉丁与条顿民族史»«教皇史»«宗教改革时期的德国史»等著作都与神圣罗马帝国息息相关,也是兰克通过历史理解政治的努力与尝试,他身后的弟子则进一步发掘霍亨索伦家族的历史,为普鲁士重建德意志帝国寻找历史依据。


除了民族国家历史观之外,教会史观和封建史观也构成了神圣罗马帝国历史编纂的线索。教会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之争成为历史叙事的焦点,而教会则孕育了法治。从封建史观而言,神圣罗马帝国统治的地区并非典型的封建社会,没有像英法那样顺利走出封建社会并创建民族君主国,“不同的环境导致封臣权利非正常发展,成为王权的对立物。正是历史的偶然事件,决定了这种制度体系在每个国家、每个社会中发挥作用的方向和方式”。作为绵延近千年且涵盖欧洲较大区域的政治秩序空间,对于神圣罗马帝国的确需要从长时段和整体主义视角进行研究和论述,以“具体”的神圣罗马帝国历史来消解基于普遍主义历史观所制造的“德意志特殊主义”,以免削足适履,甚至张冠李戴。


二、神圣罗马帝国与欧洲国际关系的演进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了一种历史研究的方法和视角,从成熟和复杂的社会组织中回溯其历史来源和演化进程,也就是所谓“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神圣罗马帝国已经成为历史,只有新的历史编纂体系才能更好地呈现出作为“猴体”的神圣罗马帝国的多向历史变迁进程,并且展现人类政治秩序所具有的长久且稳固的传统。亨廷顿认为,政治秩序指“一个社会所达到的政治共同体水平反映着其政治制度和构成这种政治制度的社会势力之间的关系”。而构成政治共同体的因素包括道德和谐、互惠互利以及制度化的机构,神圣罗马帝国在不同历史时段中的“最大公约数”就是它作为欧洲的一种政治秩序,由此构成了欧洲政治秩序演化的一条主线。因此,可以从神圣罗马帝国特性、时间、空间以及制度等方面构建关于神圣罗马帝国的编纂体系。


第一,如何界定神圣罗马帝国的性质?围绕神圣罗马帝国的争论主要集中于神圣罗马帝国是不是“实然”的历史存在,如果是的话,神圣罗马帝国就可以成为一个研究对象。回到“伏尔泰论断”,神圣罗马帝国至少包含三种因素,神圣性、罗马性和帝国性,这三种因素自由组合会呈现出8种不同的秩序形态,神圣罗马帝国三位一体与“伏尔泰论断”形成了2种最为极端的形态,其余6种分别为3种要素单独存在和3种两两形成的组合,比如神圣帝国、罗马帝国以及神圣罗马,当然这些组合方式只是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性,而在历史演化过程中会呈现出不同的样态,但这无疑为从政治秩序角度认识神圣罗马帝国建立了完整参照系。


神圣性来自基督教和家族血亲的神话。在罗马帝国后期,基督教崛起并成为国教,西罗马崩溃之后,教会组织成为最具有代表性的普世性组织,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基督教教会组织不断扩张,基督教化定义了欧洲的特性,教会的权力合法性来源于上帝。此外,家族世系和家族神话也是神圣性的来源,“‘血亲权’—基于血缘的权利,是日耳曼传统对神圣权利理论的最重要贡献……从日耳曼的血亲权中衍生出的王朝正统主义已经同神学形式的君主制理论完全混合在一起”。血亲权定义了家族血统的神圣性,而这种神圣性在很大程度上来自民众的情感和承认,神圣家族拥有王权的继承资格,但并没有确定王权由家族中何人继承,日耳曼部落中的原始民主制度与后来的军事分封制度赋予了贵族选举国王的权利。基督教、家族世系和选举权利三种神圣性来源存在矛盾,最终体现在教皇与国王、国王与贵族(领主)之间的摩擦。


罗马一直是西方难以绕开的情结。西罗马崩溃之后,罗马帝国转移到东部,拜占庭帝国一直自称罗马,而在原西部罗马,重建罗马的努力就没有停歇过,“经过改造的蛮族世界如此迫切地需要一个罗马帝国的传统,甚至比公元6世纪时更需要,以至于公元800年的圣诞节那一天,查理·马特的孙子获得了皇帝和奥古斯都的头衔。蛮族世界,这个罗马的创造物,又变成了它的创造者”。对罗马正统性的争夺一直延续不断,俄罗斯后来还自称“第三罗马”。在此基础上,出现了帝国继承与转移的理论,“中世纪的帝国不是新建的,而是老的罗马帝国:这是帝国传承理论的核心论点,即罗马帝国经希腊人传给法兰克人。这一理论最早出现在10世纪中叶,11世纪末得到广泛认可”。


帝国性主要体现在对多样性和差异性的利用与统治,帝国是在广大且开放空间按照等级接纳、包容和利用多样性的普世政治组织。在主权国家之前,世界历史主要是帝国的历史,神圣罗马帝国符合帝国的一般特征和定义,是欧洲中世纪历史难以绕开的话题。一般认为,962年奥托大帝加冕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开始,但从帝国传承来说,奥托王朝是加洛林王朝的延续,查理大帝的帝国重心从西欧向东欧转移,因此神圣罗马帝国的源头可追溯到800年查理大帝加冕,而这一帝国历经不同“王朝”,其间出现过空位期,一直延续到1806年。在此期间,三种不同因素的不同“配方”,调制了神圣罗马帝国不同的样貌和形态。


第二,重思神圣罗马帝国在国际关系史编纂中的地位和角色。神圣罗马帝国的一场“内战”被当作是国际关系史分期的基准时间,这无疑夸大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地位。从国际关系史编纂而言,政治秩序组织形态的变化构成了历史分期的主要依据,从帝国向后帝国的转折是一次“大分流”。原西部罗马几次重建帝国的努力最终未能成功,神圣罗马帝国转向东欧,这既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次转折,也是国际关系史的大转折,后帝国时代由此开启。欧洲国家和欧洲国际体系成为帝国秩序的替代形态,一直到二战后甚至冷战后,去帝国化的进程还在继续。


14—15世纪见证了神圣罗马帝国和英法等西欧国家的大分流。英法百年战争造成了巨大灾难,但也锻造了英法两大君主国。1438年之后,哈布斯堡家族几乎垄断了神圣罗马的皇冠,1495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克西米连对帝国进行了改革,设立了帝国议会、帝国法院,开征帝国税。与此同时,神圣罗马帝国面对来自奥斯曼帝国的挑战,“政治进程的强化不仅彻底改变了帝国的政治结构,还包括对它的解释”,西欧走向创建民族君主国之际,东欧被重新帝国化。1453年英法百年战争结束,而奥斯曼帝国攻陷了拜占庭首都,英法等西欧国家开始了海外扩张。哈布斯堡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则处于奥斯曼帝国扩张和后帝国欧洲国际体系的“夹击”之下。此次大分流奠定了欧洲格局并影响至今。沃格林指出,“在1300—1500年这200年间,西方世界的经济和政治中心从中欧和地中海地区转移至西欧列国,政治生活的动力也从十字军的东方扩张转变为通过海路向美洲、非洲和亚洲的海洋型扩张,西洋列强在1500—1900年间的政治主宰地位,此时已经奠定基础”。


马克西米连通过一系列联姻让自己的孙子查理五世登上皇位,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巅峰”时刻,然而哈布斯堡家族的利益与帝国利益之间也产生了愈加明显的摩擦。哈布斯堡家族的势力不断上升,成为神圣罗马帝国中最为显赫的家族。宗教改革运动意味着神圣罗马帝国“神圣”纽带的断裂,宗教的断裂线在帝国内蔓延,“分离并不是沿着各个领土社会的疆界发生的,而是在这些社会之中跨民族、跨社会阶层发生的。因此,新基督教不仅要与旧的教会作战,而且在民族内战中也摆开了几条战线”。1555年的«奥格斯堡和约»基本确认了“在谁的国信谁的宗教”的原则,算是“在宗教自由大道上迈出的踉踉跄跄的第一步”。“三十年战争”是一场宗教战争,战后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认了帝国的“非神圣性”,但并没有承认帝国内诸侯的“主权”,帝国依然能够维持内部的和平。


值得一提的是,三十年战争之后,德意志帝国诸侯为了“王位”而通过联姻或者竞争担任外国的国王,比如萨克森的韦廷家族在1697年成为波兰国王,于是顺理成章地成为萨克森国王,汉诺威的韦尔夫家族在1715年成为英国国王,在汉诺威也当了国王,由此出现了一种奇观:“国王”称号出口转内销。16世纪的宗教改革是神圣罗马帝国走向世俗化的过程,此外神圣罗马帝国重心从意大利转向中欧,淡化了“罗马色彩”,而推动帝国朝着“国家”发展的是奥地利和普鲁士两大邦国的崛起。巧合的是,1700年哈布斯堡家族为回报勃兰登堡选帝侯腓特烈·威廉一世在抵抗路易十四时提供的帮助而授予霍亨索伦家族“王位”。1701年1月18日,勃兰登堡选帝侯在柯尼斯堡给自己戴上了王冠,成为“在普鲁士的国王”腓特烈一世。勃兰登堡选帝侯成为国王是神圣罗马帝国结构之变,从奥地利主导转变为普鲁士和奥地利在帝国之内的“两极结构”,奥地利遇到了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强有力的挑战,从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到七年战争,神圣罗马帝国内的两强皆为对手,进行领土和合法性的争夺。即便如此,普鲁士国王还是将神圣罗马帝国作为重要的外交活动舞台。其中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神圣罗马帝国受到欧洲国际体系的“侵蚀”,尤其是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之后,“均势”成为各国主动的外交策略,神圣罗马帝国内的邦国卷入欧洲国际体系之中。毫无疑问,帝国的“裂变”和重构并非从1648年开始,而是18世纪的主要特征,直到法国大革命以及拿破仑战争摧毁了已经“非神圣、非罗马”的帝国。1806年标志着中欧进入了后神圣罗马帝国时代,但后神圣罗马帝国的中欧却重新走上了帝国化的道路,也昭示着主权国家并非后帝国空间必然和唯一的结果。


第三,神圣罗马帝国的地缘空间变化是欧洲国际关系史编纂中难以绕开的议题。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土如天女散花一般洒落在欧洲各地,帝国的重要特征是有边疆无边界,呈现出中心—边缘的结构,神圣罗马帝国的中心不断变化,边疆亦是如此。沃格林将神圣罗马帝国的区域称为“帝国区”,这一地区的政治秩序的确有别于英国和法国,但从表面来说,又构成了一个“政治统一体,有一组连续的政治观念”。神圣罗马帝国早期横跨阿尔卑斯山南北,形成了德意志—意大利两个中心,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皇帝一直试图通过控制意大利来强化帝国权威,但这种努力也意味着皇帝没有足够的资源加强对德意志地区的统治,以至于罗马教皇反过来怂恿德意志诸侯反抗皇帝。直到哈布斯堡家族垄断皇冠并大力建设奥地利之后,奥地利和哈布斯堡王朝才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中心。


帝国的边疆是开放的,也是各种权力混杂交叠之地,神圣罗马帝国的东部、南部和北部皆是开放的,各种族群纷至沓来。10世纪中叶,马扎儿人开始基督教化,神圣罗马帝国处于对抗斯拉夫人的前沿。14世纪之后,奥斯曼帝国越过黑海海峡踏上欧洲大陆,以巴尔干半岛为基地向北扩张。从15世纪到一战,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后来是奥地利皇帝和奥匈帝国皇帝)便被牵制于巴尔干这一边疆地区。毫不夸张地说,探究一战的起源要从神圣罗马帝国开始,中东欧成为诸帝国竞逐之地,最终变成了一个易爆的火药桶。神圣罗马帝国其他“边疆”的变迁则构成了欧洲国家和国际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比如瑞士、低地国家、北意大利,以及后来的北德意志。沃格林的评论几乎适用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全部历史,“决定着帝国观念的转变与最终解体的推动因素是围绕在日耳曼帝国核心周围的‘边缘’政治单元的兴起”。神圣罗马帝国之后出现了“德意志问题”,而这一问题几乎左右了20世纪上半叶欧洲乃至世界历史的走向。


神圣罗马帝国空间的一大特征是大量自由城市的存在,皇帝、诸侯、教会三者之间的博弈为自由城市的存在提供了可能,这些城市基本处于贸易、交通的枢纽,构成了欧洲市场网络的重要节点。随着神圣罗马帝国的衰落,领土国家兴起,自由城市变成了领土国家的一部分。时至今日,这些曾经的自由城市构成的网络依然是富有活力的区域经济中心。从罗马帝国到后罗马帝国,欧洲不仅有英法这样的所谓民族君主国,也有神圣罗马帝国这一持续千年的帝国。神圣罗马帝国落幕之后的欧洲,出现了一系列主权国家,但更为人瞩目的是欧盟的建立和扩展。欧盟不仅是对“威斯特伐利亚神话”的扬弃,也是神圣罗马帝国所代表的政治秩序的回归。


神圣罗马帝国空间与欧洲国际秩序的演化缠绕在一起,以神圣罗马帝国空间的消长和变化为线索进行历史编纂,能够弥补西欧中心论,尤其是盎格鲁—撒克逊中心论所忽视的重大历史进程。国际关系学中的“威斯特伐利亚神话”需要接受历史学的拷问,而超越西欧中心论的国际关系史编纂是历史学应该且亟待做出的努力,包含神圣罗马帝国的欧洲国际关系史则是这种历史编纂学创新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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