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刊于《史学集刊》2024年第2期。作者:孙启龙,吉林大学文学院世界史系博士生。)
摘要:作为民族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以及国际法、国际关系的重要概念和原则,民族自决在世界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将印度置于国际社会的背景下,考察印度民族主义者的能动性与国际社会中主导大国间的互动,可以发现印度的民族自决观念是国际社会合法性危机及其内国内民族运动相互作用的产物。它的演变经历了本土化和国际化两个阶段:一战爆发、巴黎和会和印度加入国际联盟,推动了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本土化,出现了从追求自治到追求独立的转变;以1929年为分界点,印度的民族自觉观念开始走向国际化,表现为印度对全球范围的反殖民网络的呼吁,以及大国对此给予的关注和支持。在印度民族主义者的努力和大国的推动下,民族自决从一种原则转变为国际法和国际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过程中,印度民族主义者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的国际规范和国际合法性的塑造。
关键词:民族自决观念;印度;非西方世界;国际社会
21世纪以来,各国间经济联系的加强和非西方国家的群体性崛起,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研究非西方国家的形成及其与国际秩序之间的关系,对于理解当代国际关系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印度这种正在崛起的区域性大国。而民族自决作为民族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理解印度国家独立进程的重要切入点。现有关于印度民族自决的研究,多分布于对民族主义概念的探讨及印度争取国家独立的历史考察之中。民族主义研究者多关注民族主义的理论及分类:一方面对民族主义的产生、演变和类别进行梳理,通过对民族主义进行定性分析,聚焦于民族主义和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及“想象的共同体”这一特殊身份; 另一方面,有学者关注印度民族主义的产生、传播和影响,强调民族主义对民族国家和国际秩序的塑造作用。如阿尔弗雷德·科班在《民族国家与民族自决》一书中,对民族自决的概念、演变及其对民族国家的作用进行了细致分析,认为印度和巴基斯坦是民族自决的典型案例。 艾雷兹·马内拉和克努森等学者则提供了民族自决的案例分析,前者聚焦于威尔逊式的民族自决同反殖民斗争的关系,后者关注威尔逊、列宁民族自决思想的差异及它们在国际法中的演变。 研究印度历史的学者,则大多关注印度独立过程中民族主义的产生与实践,强调帝国衰落和民族主义发展对印度独立的推动作用,力求还原印度民族国家建立的完整进程。 国内相关论述常见于世界史或国际关系史研究中,多关注印度非殖民化的历史即民族主义的实践和帝国衰退的进程,认为印度的民族主义浪潮推动了第三世界的解放运动。 总体而言,现有研究论述了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演变与特征,强调印度多族群特征对印度国家及历史的影响。但已有研究较少从内外部相结合的视角对印度的民族自决观念进行分析,缺少宏观的研究视角,难以为理解印度同国际秩序的互动提供历史与理论支撑。
基于此,本文引入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概念作为理论工具。英国学派语境中的“国际社会”是一个多维度的术语:作为概念,它指的是由一组国家基于共同认可的规则展开互动而形成的社会。 作为分析工具,“国际社会”是解释现代国际秩序形成的重要理论工具。它认为现代国际秩序是基于共有文化和价值观的欧洲国际社会在全球扩展的结果,扩展的过程中欧洲国际社会将其所认同的规则和规范应用到非西方国家,并使其进一步扩大和制度化,这些制度包括主权、领土权、均势、战争、外交、国际法和大国管理等首要制度,也包括联合国、世界银行、世贸组织等次要制度。 在这一过程中,非西方国家通过接受西方所谓的“文明标准”而被纳入国际社会 ,国际社会的范围由此得以扩大。这种扩展方式和社会属性,使规则和制度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则或制度的集体认同与对国际社会内成员的认同,构成了国际社会的合法性基础, 规范、制度和大国被认为在塑造国际社会秩序的过程中起到了主导性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叙事方式忽视了国际社会扩展中的暴力、殖民及非西方世界的施动性, 因而没能摆脱西方中心主义倾向。
本文借鉴国际社会的理论工具,如国家间的结构状态、共同认可的规范制度构建的合法性,强调大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关注印度民族主义者的施动性:首先,论述国际社会的结构性矛盾及合法性危机,为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外部来源提供宏观背景分析;其次,考察在一战、巴黎和会及印度加入国际联盟等事件的影响下,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演变进程;最后,对印度民族自决观念演变及大国对其认知的转变进行论述,梳理印度民族自决观念演变的特征并总结其影响。
一、一战后的国际社会合法性危机与民族自决观念
第一次世界大战摧毁了19世纪以来国际社会的结构与原则。一方面,英法奥俄等帝国力量的变化,导致大国间的均势体系瓦解,难以就战后秩序达成一致。另一方面,威尔逊的“十四点计划”和帝国废墟上出现的新国家激发了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反抗斗争,使18世纪晚期在法国和美国革命中流行的民族自决观日渐普遍化。 国联的成立和委任统治制度的出台,将民族自决作为一项权利加以正式确认。中心国家间和中心—边缘国家间,在战后秩序安排和民族自决权的适用对象及范围等问题上存在分歧,使国际社会欠缺合法性。 一战后国际社会合法性构建的失败,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因素造成。
首先,国际社会的主导大国在签订凡尔赛和约的初衷上存在差异,很难就战后安排达成一致。“在1919年,聚集在巴黎的调停人对国际政治的本质各自持着根本不同的观念,他们对大战根源有着迥然有别的诊断……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议程、理论、优先权利、构想以及处方”。 作为欧洲传统强国,英法两国希望在战后恢复旧的秩序,以维系其强国地位。英国首相劳合·乔治认为战后的秩序需要重新调整,但不应是颠覆性的。他强调实现和平的条件包括确立条约的神圣性、民族自决及建立国际组织。 法国总统克列孟梭公开表达对维也纳会议所确立的均势体系的维护,强调恢复均势是战后和平会议的指导思想。 与二者不同的是,美国总统威尔逊的设想更为激进,他强调战后秩序需要基于对所有民族和国家的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关注各国和各民族的权利。这也是威尔逊“十四点计划”的主要原则,对道德和正义的强调,使其“成为某种理想主义外交的象征”。
其次,巴黎和会对德国重新加入国际社会的种种限制,加剧了国际社会的合法性危机。“对法国的接纳与一战后对魏玛德国的不明智做法形成了鲜明对比”, 尤其是对德国民主制的强调及对其成员资格的限制。一战期间,许多英美政治家,如英国前首相亚瑟·贝尔福(Arthur James Balfour)和J.C.斯穆茨(J. C. Smuts)都认为,为避免战争重演,各国政府有必要寻求推动德国社会变革的方法,而不仅仅通过宪法的民主化。 在德国请求美国协调停战时,威尔逊强调,“美国政府只能与德国人民的真正代表和谈,他们是享有宪法地位的真正统治者……德国的军事独裁者必须投降,而不是进行和平谈判”。 对德国体制改革与民主的要求为德国加入国际联盟设置了门槛,加上诸大国对德国军备和经济的限制,使德国加入国际社会困难重重,可以说“一战的结果很大程度上重塑了德国的主权”。 而对德国殖民地的瓜分与争夺,使大国间的分歧加剧,同时也激发了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的反抗热潮,中国的“五四运动”便是标志性事件。对国际社会来说,其合法性危机从中心国家延伸到中心与边缘地带之间。
最后,在处理民族自决权问题上的不公,使国际社会的结构从边缘上开始松动。第一次世界大战对国际社会最主要的影响之一,便是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成为战后国际秩序的参与者和构建者,并逐渐接受西方所衍生的规范。印度和中国出席巴黎和会,证实了这一动向。在此背景下,威尔逊关于民族自决的言论将这种前景放大了,“他们成为威尔逊战时言论的忠实听众,将后者视为其理想抱负的象征,同时也是他们事业的潜在捍卫者,一个在世界舞台上致力于所有民族自决原则的主导人物”。 然而,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所珍视的民族自决权被大国选择性的运用了,其范围仅限于从哈布斯堡和罗曼诺夫帝国废墟中重建的国家。威尔逊也逐渐放弃了对自决权的强调,删除了《国际联盟盟约》中关于民族自决原则的条款。对边缘地带的民族主义者来说,他们的自决权“被大国平静的牺牲了。” 威尔逊最初对民族自决的倡导、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对民族自决与巴黎和会的期望,同威尔逊后期的退却与大国在巴黎和会上的专横,形成了巨大的落差。在此背景下,民族自决权“被殖民地民族主义者挪用和解释为对帝国主义主导的国际关系挑战的逻辑,这种逻辑要求承认各国人民的国际平等和主权”。
因此,一战后国际社会的合法性危机可以总结为三组矛盾:威尔逊所设想的以民族自决为基础的新秩序,同英法所维护的均势秩序之间的矛盾;英法等战胜国与战败国德国之间关于对德制裁和殖民地等问题的矛盾;殖民地和半殖民地追求民族自决,与大国“牺牲”民族自决原则之间的矛盾。这些结构性矛盾,导致民族自决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开来,成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主要诉求之一。对印度而言,国际社会的合法性危机催生了民族自决思想,使其认识到自身在主权国家构建方面存在的可能性。
二、一战后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本土化:自治与独立的分歧
对英国来说,一战改变了帝国的形态。自治领通过参与战争,在法律和文化上加速了完整国家地位的实现。 对印度次大陆来说,一战变了印度精英群体对英国统治及其代表的现代化进程的态度,激发了印度的民族自决观念。尽管民族自决观念源自于西方,却在处理同帝国的关系中得以“本土化”, 体现在印度对一战、巴黎和会、国际联盟等事件和组织的认知之中。
1.一战与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提出:保守的自治要求
第一次世界大战推动了印度自决观念的形成与转变。早在19世纪的印度移民群体中,就产生了关于“超越国界和民族的大印度的构想”。 但此时关于印度的构想并非基于领土的政治单元,而是一种超越族群和国界的民族主义。对政治实体的强调则到1905年英国分裂孟加拉时开始出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被正式提出。印度的民族主义者则通过表达对战争的态度,表明了他们的民族自决观念。
英国宣战前夕,布彭德拉·巴苏(Bhupendra Basu)、穆罕默德·阿里·真纳(Muhammad Ali Jinnah)、拉杰帕特·拉伊(Lala Lajpat Rai)等民族主义者在伦敦商讨殖民地政府议会改革。得知英国宣战后,他们给英王写了一封信,表达了对英国的支持。他们在信中说:“印度的王公和人民将随时自愿合作,尽其所能,并提供机会,把他们国家的资源交给陛下使用”。
在印度国内,众多民族主义者在公开场合表达对参战的支持。国大党内的民族主义者瑙罗吉(Dadabhai Naoroji)直言:“我们印度在其中的位置是什么?首先,我们是大英帝国的英国公民……我们的责任是明确的,即尽我们每个人的最大努力,用我们的生命和财产来支持英国的战斗。” 与之相类似,时任国大党主席巴苏在国大党会议上指出,欧洲大战的爆发,打消了印度和英国之间所有的怀疑和猜忌,只剩下一种情感,即“在危险时刻站在英国一边……从最高意义上说,印度的大好机会来了——声称自己拥有与帝国其他地区同等的地位,并证明自己的地位”。 作为国大党创始人之一的苏伦德拉纳特·班纳吉(Surendranath Banerjea)在孟加拉巡回演讲,号召孟加拉人参军,支持英国的战争。他在自传中写道:“作为我们政治抱负的目标,自治意味着自卫,而且如果我们寻求帝国公民的特权,我们必须承担它的负担和责任,其中最重要的是为保卫帝国而战”。 除此之外,班纳吉提出了印度及其人民的权利问题,希望通过印度在战争中的贡献,英国政府能够取消印度和其他自治领间的区别,并使印度人民享受平等的权利。 甘地(Gandhi)则在战争爆发时,四处为英国军队招募士兵,组织救护队。甘地向时任印度事务大臣克鲁勋爵(Lord Crewe)提议组织一支志愿救护队,克鲁勋爵接受了甘地的提议,并为救护队组织了为期六周的训练,以加强战力。 在谈及如何看待这场战争时,甘地认为应该抛弃那种“英国人是主人,印度人是奴隶。主人有急难的时候,奴隶怎能同他合作”的态度,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帮助英国,正如他在自传中所述:“如果我们想利用帮助英国人并跟他们合作来提高我们的地位,我们就有责任在他们需要的时候站在他们身边”。 国大党的激进派领导人提拉克(Bal Gangadhar Tilak)则强调,“在这样的危机中,我坚信,每一个印度人,无论年纪、贫富,都有责任尽其所能支持和协助英王陛下的政府”。
然而,印度民族主义者支持战争的目的也非常简单,即通过支持英国,获得英国在印度自治上的授权。这折射出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保守性,但参与战争也是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一种实践。它促进了印度不同党派和群体之间的合作,如印度史学家梅特卡夫所述,“战争年代目睹了一种日益高涨的期待,即印度将赢取同盟国所为之奋斗的民族自主。为了这个目的,新的联盟在温和派和激进派、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之间形成了”。 这对遭受殖民统治百余年的印度次大陆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政治进步。
2.巴黎和会与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转变:积极的自治与独立之间摇摆
印度民族主义者希望通过参与一战来获得自治的希望,在巴黎和会遭遇了挫折。然而,《凡尔赛条约》在观念层面带来的冲击,特别是威尔逊关于民族自决、民族平等,以及以国际联盟为中心的自由国际秩序的思想,与全世界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人民的愿望深深契合。 可以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余波是印度历史及其民族独立运动的转折点”, 巴黎和会推动了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转变,而这种转变直接体现在印度民族主义者对巴黎和会与国际联盟的看法中。
在1918年国大党年会上,国大党主席潘迪特·马丹·莫罕·马拉维亚(Pandit Madan Mohan Malaviya)强调了印度对巴黎和会的期待,指出印度参与一战是出于威尔逊和平建议中的正义和自由原则,其核心是公正对待所有人民和民族,以及在彼此自由和安全的平等条件下生活的权利。因此,他认为印度的民族自决观念包括两个层面:一、殖民地的人民应该有权决定他们是否生活在一个国家或另一个国家的宗主权之下。但这种自决权以维持同英国的附属关系为前提,即“继续做英国王室的臣民”;二、在英国统治下,印度应被授权管理所有国内事务,按照各自治领的方式,建立独立、完全负责任的政府。这意味着,必须对蒙太古和蔡姆斯福方案进行修改,准备一个全新的方案,并且“让正在编写中的《宪法》序言部分纳入自决原则,并规定印度人民的代表应在未来的政府中享有发言权”。 由此可见,在一战后,印度的民族自决观念已经转变,开始思考自身在英帝国中的地位。
巴黎和会上,威尔逊所倡导的民族自决成为一种“政治口号”,印度加入国际联盟这一反常事件,以及印度试图通过国联争取自治的失败,则推动了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进一步转变。首先,这体现在印度加入国际联盟所引发的争议和质疑。国联于1919年1月至3月的会议中,在英国代表罗伯特·塞西尔(Robert Cecil)的坚持下,国联决定将印度纳入创始成员之一,参与国联盟约制定的美国代表亨特·米勒(David Hunter Miller)将此事称为“异类中的异类”。 这一事件在印度国内也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印度民族主义者认为,这一事实的惊人之处在于,印度是国际联盟中唯一的非主权国家和非自治成员国。印度在国际联盟中享有官方主权权利,而在其内部自身事务中既不自治也没有任何权利。许多人怀疑,印度成为这个新俱乐部的成员,是英国为了增加自身在国联中的选票而故意为之的阴谋。 也有人认为,英国人的唯一目的是欺骗和掩饰世界对印度真实情况的看法。 《孟买纪事报》(Bombay Chronicle)更是将英属印度政府称为“英国的走狗”。 这种代表权与身份的不一致,加深了印度民族主义者对英国政府的怀疑态度。印度在国联代表的人选和发言权问题,也加剧了印度民族主义者对国联的厌恶。在人员选定方面,印度的代表团人选须经印度政府提名与英国国务大臣同意,其代表团人数仅限定为三人,而比利时、挪威、希腊等欧洲人口较少国家的代表人数则是印度的三倍。 同时,印度代表团既不能参与制定国联的政策,也不能提出意见,更不要说增强自身影响力。因此,印度民族主义者对国际联盟的程序极为反感,其源自“作为一个殖民地国家所产生的屈辱感,认为英国提名者不能按照印度在日内瓦的真正愿望代表印度,以及担心印度在世界的眼中会被视为不适合自由和自决之体制”。 这种反感反映了印度民族主义者自决观的转变。
其次,《国际联盟盟约》(以下简称《盟约》)的通过及其对民族自决的忽视,直接推动了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转变。《盟约》通过时,印度民族主义者反应强烈。印度自治联盟(Indian Home Rule League of America) 震惊于民族自决原则的缺失,发起了一场运动,敦促美国拒绝《凡尔赛条约》。 印度民族主义者拉拉·拉杰帕特·拉伊在美国《民族报》(The Nation)上刊文谴责国际联盟。拉伊指出,国联的主要问题在于未能对帝国的殖民地做出任何安排,委任统治制度也仅仅是对德国和意大利的殖民地进行了重新分配。因而,“亚洲人只能带着恐惧和不信任来看待这个联盟”。 甘地也指出,“印度教徒、伊斯兰教徒和英国人自愿结成的联盟,比刚刚结成的国际联盟要优越和纯洁得多”。 也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印度人对于国际联盟极少抱有希望,更倾向于通过自身的反抗争取国家独立。在拉伊和印度自治联盟的努力下,国大党决定向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寻求帮助,抵制《盟约》。美国参议员达德利·菲尔德·马龙(Dudley Field Malone)向参议院转交了国大党的备忘录,并就这一问题在参议院发表演讲。他指出,印度在国联的作用极为微弱,“原因是英国没有给予印度自治的地位,印度自决的唯一障碍是英国一直以来的统治”。 因而,马龙强调,没有写入自决权的《盟约》不应该就这样匆匆通过。出于多种原因考虑,美国参议院最终拒绝了《盟约》。
总的来说,《盟约》对自决权的忽视和印度在国联中的尴尬地位,推动了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转变。甘地成为国大党的领导人后发起了第一次全国性政治运动,随后几年,政治运动的形式也更加多样化。 更重要的是,印度和亚非国家的民族主义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首先在亚洲,随之在非洲,民族主义运动者坚持认为:假如民族自决信条有实质内容的话,那么它不仅应当适用于继欧洲王朝帝国之后兴起的国家,而且适用于亚洲和非洲的这些国家”。 尽管印度的民族自决观念在此时期转向一种更为积极的斗争,从合作转向了不合作,但在不合作的目标方面尚存在分歧,而这种分歧是印度民族自决观念本土化的典型体现。这一时期,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典型特征是,在积极争取自治和完全独立之间摇摆。甘地等深受印度教和本土文化影响的民族主义者,同尼赫鲁等深受西方影响、有着广阔国际视野的民族主义者,在自治目标和斗争方式上存在着显著差异。
三、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国际化与大国互动
二十世纪20—30年代,印度的民族自决观念经历了从自治到独立的本土化目标转向,并在尼赫鲁和反帝国联盟 的支持下走向国际化,其表现之一是成为全球反殖民网络的一部分。美国和苏联等国际社会中的主导大国对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民族自决运动的承认,推动了自决从权利演变成为一项国际规范。《大西洋宪章》正式确立了殖民地人民的自决权,为其后写入国际法、成为国际规范奠定了基础。对印度等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来说,这是自决权利实践的重要过程,它使自决从一种权利逐渐转变成规范,并改变了国际社会的合法性。
1. 更大范围的反殖民运动:二十世纪20—30年代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国际化
二十世纪20—30年代,印度的民族自决观进一步转变。一方面,印度反殖民斗争的方式和目标更为明确,对帝国间的战争不再抱有幻想,反对将印度带入战争中的行为;在斗争目标上,印度民族主义者的目标从自治转向了完全独立。1929年国大党拉合尔会议上,甘地任命贾瓦哈拉尔·尼赫鲁(Jawaharlal Nehru)为国大党主席, 标志着印度反抗英国的方式实现正式转变:国大党放弃了通过进入英属印度政府、掌握立法权来影响政府运作,以图实现独立的想法,进一步将实现印度完全独立作为斗争目标。
另一方面,印度民族主义者的视野变得更为宏大,开始在国际社会中对大国的殖民与侵略行为进行谴责,支持全球范围的反帝国斗争。尼赫鲁参加了1927年在布鲁塞尔举办的反帝国联盟会议,并将会议情况通报给国大党。在1927和1928年分别于马德拉斯和加尔各答召开的国大党年会上,代表们讨论了参加反帝国联盟的意义,对印度加入其中表示赞许,并就报告中关于反帝斗争的决议进行了讨论。 通过反帝国联盟,尼赫鲁同参加该联盟的亚非反帝活动领导人建立了密切联系,如宋庆龄、印尼民族主义者穆罕默德·哈达(Mohammad Hatta)等。在尼赫鲁等反殖民领袖的推动下,布鲁塞尔会议的遗产得以在全球传播,包括反殖民主义概念、个人和制度的联系、反殖民运动应该如何组织,以及唤起一个统一的亚洲或非洲、一个没有殖民统治的世界的乌托邦设想。 哈达和尼赫鲁利用在布鲁塞尔会议和反帝国联盟中的经验,推动各国反对殖民主义并争取独立。尼赫鲁更是依据布鲁塞尔会议的经验,积极为日后的亚非会议进行辩护,并请求获得国际资助。
可以看出,此时印度的民族自决观念已不仅关注自身的独立,而且对全球反殖民活动给予支持和示范作用,正如全球史学家巴勒克拉夫指出,“印度国大党的成就受到热烈关注。甘地的消极抵抗策略很快被采纳为典范,在非洲和其他地方建立了类似的组织,成为反抗的核心”, 这是印度民族自决观念在二十世纪30年代最突出的转变。
2.从权利到规范:大国与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互动
当印度等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反殖民运动开始形成覆盖全球的反殖民网络时,美国和苏联出于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及赢得对法西斯战争的考虑,开始对殖民地民族自决斗争给予承认和支持。正是在殖民地人民的推动和大国的支持下,民族自决成为战后秩序安排的主要原则,并在《联合国宪章》中得以体现。在此基础上,非殖民化也不可避免的在全球扩展开来,国际社会的合法性也得以重建。
美国对印度民族主义者的关注始于20世纪初。印度所发生的抗争事件引起了美国的注意,由于美西战争后英国和美国关系的快速发展,美国对英国殖民地上所发生的事件反应敏感。 此后,美国对印度民族主义者的关注越来越多,威尔逊对自决权的强调则将这种关注进一步提升。历史学家们往往强调一战后亚洲知识分子和民族主义者对西方声称的文明优越论的广泛批评, 而忽视了亚洲知识分子和民族主义者对威尔逊的普遍追捧。在这一时期,威尔逊对亚洲知识分子的影响较大,是公认的民族自决的实际支持者。 更具意义的是,威尔逊对民族自决的强调,是第一次在国际法背景下的积极尝试。 尽管其结果不尽如人意,但民族自决原则经由威尔逊的传播,在世界范围内为殖民地接受并广泛运用,成为反抗殖民压迫的工具。
反殖民运动的扩散和美国对自身利益的关注相叠加,对美国的对外策略产生了影响,到罗斯福政府时期这一现象愈发明显。他认为殖民制度阻碍了自由贸易,与美国的价值观和经济利益不相符, 因而对殖民主义颇为反感。二战爆发后,罗斯福认为,“法西斯在欧洲的胜利和日本军国主义在亚洲肆无忌惮的扩张,将对美国的利益和安全构成极其严重的威胁”。 印度民族主义运动的激进化,进一步引发了美国的关注,殖民地问题逐渐成为影响美国对外关系的因素之一,尤其是其与英国的关系。因此,美国在《大西洋宪章》中加入了对殖民地民族自决权权的强调,《大西洋宪章》第三条明确指出,“尊重所有人民选择其政府形式的权利;希望看到被强行剥夺主权和自治权的国家恢复主权和自治权”。
《大西洋宪章》对印度的影响,可以从印度民族主义者的反应中看出。在丘吉尔明确宣布宪章条款不适用于印度后,众多民族主义者呼吁美国对此加以干预。这引起了美国的注意,罗斯福不得不派遣特使托马斯·威尔逊(Thomas Wilson)前往印度处理因《大西洋宪章》引发的舆论问题。美国国务卿赫尔指示威尔逊,需及时报告英国政府的态度,以及印度人对丘吉尔声明的各种反应,防止局势进一步恶化。 印度的民族主义者充分利用了美国和英国在《大西洋宪章》适用范围上的分歧,借此对美国施加影响。在“退出印度运动”发生后,罗斯福派遣路易斯·约翰逊作为个人代表前往印度,协调英国与印度民族主义者之间的矛盾,防止印度形势失控。
《大西洋宪章》第三条对民族自决的强调,反映并延续了威尔逊对于民族自决的呼声,对战后的世界秩序产生了深远影响。1945年联合国成立后,民族自决原则在《联合国宪章》中得到体现。这标志着国际法中有关民族自决权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其基础是《联合国宪章》及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可以说,《大西洋宪章》及相关讨论“将殖民主义的合法性争论和战后国际主义的形成联系在一起”, 而威尔逊和罗斯福分别作为民族自决权的倡导者和《大西洋宪章》的起草者,对印度等殖民地追求民族自决斗争的承认,标志着殖民地在推动民族自决从权利转变成规范中的作用得到了正视和肯定。
苏联对印度的民族主义运动也产生了积极影响,尽管这种影响相对美国而言并不那么显著。苏联对印度民族自决观的影响,主要通过印度的社会主义者罗易展开,目的在于树立印度反殖民斗争的意识形态特征,帮助其走出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狭隘界限,将其推向阶级斗争的舞台。 罗易提出将阶级冲突作为解决当时出现在印度社会的公共问题的方法,超越了印度的不合作运动中关于印度教徒和穆斯林教徒的区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跨越种族和领土的反殖民主义。由此而言,苏联在肯定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正当性的同时,引导印度民族主义者将反殖民的视野投放到了一个更为宏观和宽广的世界舞台上。二十世纪20—30年代,苏联和共产国际积极支持国际反殖民运动,将世界范围内的民族主义者连接在一起。尼赫鲁对社会主义的好感,很大程度上也源自其在这一时期所受到的苏联的影响。扎法尔·伊玛目对此曾评论道:“苏联的影响比一般人们所理解的更为深远和有效,因为盟国与苏联在执行民族自决原则的政策方面形成了鲜明对比。印度公众亲眼看到,盟国宣布了自决,但并不适用于印度。与之相反,他们注意到,苏联政府不仅做出了承诺,而且在前沙皇殖民地中履行了相关承诺”。
综上所述,大国在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发展演变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两点:其一,将殖民地追求民族自决的权利确定下来,以国际条约的形式承认其合法性,并为其后写入国际法奠定基础;其二,将印度的民族自决观念带入更为宏观的层面,鼓励印度国民的反殖民热情,强调在世界范围内的反殖民团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印度民族自决观念的发展视为民族自决从权利演变为国际规范之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民族自决被写入国际法并成为全球规范、非殖民化运动扩大为全球性浪潮时,国际社会的合法性得以重新构建。从该角度看,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也应被视为国际规范与合法性的塑造者,尽管他们彼时还未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但其贡献不容忽视。
结 论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印度民族自决观念演变经历了从“想象的印度民族共同体”,演变为强调主权与民族国家独立的全球规范制度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是印度民族主义者与国际社会互动的结果,事实上经历了阿查亚教授所说的规范的本土化和辅助性两个阶段。
民族自决观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威尔逊和列宁传播到殖民地。印度的民族主义者根据本土文化、社会及族群特征,提出了目标和方式各异的、具有本土特色的民族自决观念,出现了甘地和尼赫鲁等民族主义者关于自决的意见分歧,并影响了不同群体,这是印度民族自觉观念演变的第一个阶段。当尼赫鲁接替甘地成为国大党领袖时,通过参与并支持全球范围内的反殖民活动,印度将其民族自决观念推向国际化,这是印度民族自决观念演变的第二阶段,表现为印度在全球范围内推动反殖民网络的构建,并成为亚非国家反殖民的典范。当反殖民运动与反法西斯战争交汇时,国际社会中的主导大国开始介入反殖民运动,从而推动了民族自决观念写入国际法,并成为战后国际秩序构建的主要原则之一。
通过追溯印度民族自觉观念的演变,可以发现印度在两次世界大战间的国际社会中,推动了民族自决的国际化和规范化,使其成为一项国际规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参与重塑了一战后国际社会的合法性。这一过程展现出了鲜明的特征:第一,印度对源自于西方的观念、规范或制度进行了有效的本土化。正如巴勒克拉夫所言,“首先是亚洲人和非洲人吸收了西方的思想、技术和制度,这些思想、技术和制度可以用来对付占领国——在这个过程中,事实证明他们比大多数欧洲人预想的要精明得多;其次是亚非社会的活力和自我更新能力,欧洲人曾轻易地将这些社会视为停滞的、衰败的或奄奄一息的”。 正是这些因素推进了帝国的终结与国际规范和制度的完善。第二,应注意到印度在推进其民族自决观念国际化的过程中,充分利用了战争、国际危机、和平谈判、国际组织及主导性大国之间的矛盾,并将之与本土文化和国内局势有效地加以结合。
总体而言,将印度置于国际社会的背景中分析,能够有效理解印度同国际秩序之间的互动,观察印度在民族自决观念的本土化与国际化方面所做出的努力,而这往往也是印度外交与非殖民化研究中被长期忽视的领域。通过这种研究视角,能够减少传统研究中的西方中心论倾向,正视非西方国家在世界历史和国际关系中所发挥的作用。